1月16日,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有关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地方性法规,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和施行,对于全面提高天津市职业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必将产生重要作用。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办学模式,是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抓手。天津作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具有独特的区位、产业和教育优势,近年来,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许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2023年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印发《关于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实施方案》,支持天津率先探索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并明确将建立健全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法规制度作为重要保障措施。中共天津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深化教育科技人才综合改革,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为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必要探索制定一部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专门地方性法规,从法律层面保障和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为天津市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